昨天 1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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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异夫妻,如果其中一方想单独带小孩移民加拿大,即使两人已经不在一起生活,小孩是否能申请移民,还是需要得到另一方的许可(签字)。
这是加拿大移民局规定的,小孩申请移民加拿大的表格需要双方同时的签字。有些情况下,还需要做公证书。
如果一方带着小孩移民加拿大,而另一方不配合或者不愿意签字(小孩需要有双方亲生父母的签字才能申请移民)或者根本找不到人 ( 不联系,不知所踪了),那该怎么呢?
当这种情况发生,可以通过在加拿大的法律诉讼,取得单方签字既有效的(移民申请)判决书。
这已经不我们第一次处理此类情况了。本次案件中的妈妈,在2019年申请PEQ的CSQ的时候,由于小孩没有父亲的签字被移民局拒绝。好在小孩有外国国籍(非加拿大),那时在加拿大上学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困扰。但如今,由于孩子升学的问题,解决身份的问题又提上议题。
在经过魁省法院1年多的处理后,我们通过法院取得了“原告被允许为其孩子在没有被告(父亲)的签名情况下,申请移民”的判决。有了此判决书后,申请团聚就是水到渠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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