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江北机场海关在对一架进境航班进行监管时,发现1名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,显示存在大量整齐排列的盒状物品。经开箱查验,在该旅客行李中发现电子烟液27盒,共计513毫升;电子烟杆20盒,合计20支。
根据相关规定,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6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。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3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。携带超出规定数量或容量电子烟进境,海关将依法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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