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2-2 02:2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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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有一桩富豪区西温哥华租赁案刷爆朋友圈的。绝大多数自媒体的报道都将焦点关注在“租客孕妇”和“15万赔偿”上。其实仔细看这个故事,妥妥的就是一桩地产经纪一手操作把自己公司送走的案件。
根据canlii公开的法庭审判记录,租客于2019年9月14日与房产公司 CBR公司的地产经纪LZ签订租约,租下的是一套位于西温哥华的物业,租期开始时的月租金为$13,000加元。这位地产经纪LZ没有在租约上署名,租约上也没有产权所有人的名字,只用了公司的名字。
2022年1月 27 日,中介LZ告知租客业主要出售物业,并询问租客要什么条件才能离开房产,却被租客以“老婆怀孕”的理由拒绝。随后LZ向租客发送驱逐通知,理由是“房主自住”。
租客拿到通知后搬离,但是他们发现这栋物业空置了3个月后挂牌出售。于是,租客以“恶意驱逐”理由把物业房产公司 CBR告上了RTB。
RTB裁定:房产公司CBR须向租客赔偿 12 个月的租金,被拖欠的损坏押金、宠物押金、紧急暖气维修费用和申请费等,共$148,161.00
房产公司CBR不服,上诉卑诗省高法。但高法支持RTB判决:“CBR通过合约向业主提供服务,直接签订租赁合同,是租客在整个租赁期间唯一的联系人,并提出终止租赁。CBR因这项服务而获得了业主的报酬。”
那么案件的关键点在哪里?
1️⃣租约由租客和房产经纪( 签署的公司名)签订。房产经纪是租客唯一的联系人,甚至驱逐通知也是该经纪发出,也就是说房产经纪是“代理房东”,全权履行房东的责任。
2️⃣房产经纪以“自住理由”驱逐租客,但不到6个月就将房产挂牌出售,妥妥的无视卑诗省租赁法中规定的驱逐要求和赔偿。而卑诗省一直在严打“恶意驱逐”,并针对这个问题不断修正租赁法规,提高罚款金额(甚至有刑事责任),所以这名地产经纪是严重踩线。
3️⃣房产经纪无视租客的维修请求,也就是未履行房东责任。
4️⃣问题出现后,房产经纪甚至涉嫌参与、安排业主东邻居证明正在占用该单元,并向RTB递交了业主在出租单元的个人物品的照片,但这个证据被RTB驳回。如果租客就此再进行追讨,后果
5️⃣最绝的是,房产经纪的个人失责归公司!近$15万赔偿公司买单。
*公开判决结果可在Calli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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