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美国公司要支付某些类型的款项,给美国以外的个人或者公司时,美国公司通常要先预扣30%的税款。
也就是说,如果美国公司要支付100美元的款项,那么收款方实际会收到70美元。
期间「损失」的30美元,需要美国公司用1042表,报告给美国国税局IRS。
1042表,全称「外国人美国来源收入的年度预扣税申报表」,这份表格是美国公司用于报告非美国人某些收入预扣税款的表格。
IRS规定,每个美国国内或国外的预扣税代理人,都需要向IRS提交1042表格。
这里的预扣税代理人,包括但不限于LLC、C公司、合伙企业、个人、各类组织或协会,等等。
该表格一年提交一次,仅需要向IRS提交即可,无需发送给收款方。
目前,以下类型的收入需要填写1042表进行报告——
1042表还有2张类似的「衍生表格」:1042-S表和1042-T表。
虽然都是涉及非美国实体或个人的交易,但1042-S表的副本,得提供给非美国的外国收款人和IRS;
若预扣代理使用的是纸质的方式提交的1042-S表,那么就还需要额外填写一张1042-T表。
1042-T 的作用就像一个封面,用来把多个1042-S表格汇总在一起,提交给IRS。
而在填写1042表时,要提前准备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——
1.雇主识别号EIN
2.适用季度或月度期间支付的联邦纳税义务。注意,表格仅用于报告税务责任,和缴纳税款无关。
3.扣缴义务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第3章和/或第4章状态代码。
1042表需要在付款年次年的3月15日前提交给IRS;
若碰上3月15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,则顺延。
举个例子:
假如美国公司的子公司在2024年向香港公司支付了版税,那么美国子公司需要在2025年的3月15日前填报1042表;
又因为2025年的3月15日是星期六,截止日期顺延至2025年3月17日。
假如来不及完成1042表,可以通过提交7004表格递交延期申请;
相关预扣税仍需在3月15日前,存入公司在IRS处登记的银行账户。
注意事项1
无论1042表报告的付款类型是什么,都必须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第3章或第4章状态代码。
第3章和第4章的状态代码,主要用于标识收入和预扣税的适用税法依据。
第3章适用于支付给非美国人的FDAP是收入,如利息、股息、特许权使用费等。
因此,第3章主要涉及非居民外国公司或个人的预扣税。
如果非美国公司所在国或地区没有和美国签署相关的豁免/减免协议,则美国公司需要全额预扣30%。
01: 适用于非美国个人(非美国居民)
02: 适用于非美国公司
03: 适用于非美国合伙企业或信托
04: 税收协定适用,减免税或享受优惠税率的情况
05: 免税收入
第4章主要是针对不合规的外国金融机构和某些非金融外国实体。
不涉及金融业务的卖家们可无需填写第4章的代码。
注意事项2
填报公司的联邦税务责任时,小心以下几个「坑」。
在1042表的Section 1中的税务责任,是指在支付美国来源的收入给非美国收款方时,美国公司需要代扣代缴的税款。
而Section 1就用于报告美国公司每个月支付给非美国收款方的收入,所需代扣的税款金额。
这一部分有12行,每一行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月,美国公司需要逐月报告税款责任。
如果在某个月,美国公司没有支付需要预扣税的收入时,则在该月对应的行中填写“0”。
第13行为全年税款责任合计,将前12个月的税款责任相加即可。
若非美国收款方适用于税收协定政策,则美国公司要保留收款方的W-8系列表格。